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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1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5类食品17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79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23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邢台市老郡坊食品厂生产,北京中润康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绵白糖还原糖分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标称天津市金盛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众缘合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吊炉花生(蒜蓉味),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天津市金盛园食品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天津市金盛园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12



附件: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附件4 不合格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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