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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式如下:

  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北京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并按照《北京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特此说明。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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