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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0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法制化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人民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一方面,规范权力清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顺利推进。按照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规则,及时申请更新行政职权。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的要求和精神,加强与教育部门、民族宗教部门的沟通衔接,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集中行使教育部门、民族宗教部门民族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同时梳理明确各业务部门行政职权,形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职权业务归口目录》,通过细化明确行政职能,为依法履职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大力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建设,制定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实现自由裁量权标准量化、依据细化、操作规范、权责明确、监督有效;同时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执法评议、案卷评查、通报约谈、纠正整改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1.持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等文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2.有效落实会议公开制度。将与群众利益紧密相连的营商环境类、事中事后监管类等议题作为会议公开内容,邀请特约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媒体、律师等群体听会问政,对重大行政决策发表意见、提出建议。3.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公开。对于局长办公会议定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将结果通过市局网站、报刊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三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围绕两个“环境”、两个“服务”、一项“基础”,从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法制保障五个方面提出28项举措,同时确定2020年需要落实的34项具体工作任务,推出配套文件28个,各项改革任务均有序落实。具体措施包括:

1.大力推进登记制度改革。(1)改革市场主体登记制度,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提出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市场主体开办“一次办”,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以上的公司注销纳入简易注销等16项便利化举措,集中解决一批企业反映突出的制度性问题。(2)在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会同市审改办出台《北京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包括中央层面设定事项523项和地方许可事项5项,在北京市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持“照”即可经营。(3)全国首推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改革。会同市审改办印发了《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对告知承诺办理要求和程序、日常监管、信用监管及违法惩戒措施做出了详细规定,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

2.完善监管执法机制。(1)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一方面,牵头全市制定《北京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成立全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发布《北京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致力推进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另一方面,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实际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食品安全领域出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夏季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印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产品质量领域制定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和禁止性行为清单33条,便于市场主体了解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并进一步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组织在全市范围建设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质量信息追溯监管平台、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气瓶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来源可循、去向可溯、安全可控、责任可查”。(3)完善日常检查与信用监管机制。回应企业的呼声,对全市的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调研梳理,研究制定本市《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的意见》并提交市政府专题会审议,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印发《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暂行)的通知》,制定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并推动信用分类与“双随机”监管的协同应用。

3.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1)全国率先出台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市委财经委审议通过,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印发《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挥标准化在引领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着力打造“北京标准”。(2)开展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工作。出台了《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首次对创制团体标准给予支持,并增设了推动标准国际化、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标准化服务机构补助。

4.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实现高效利企便民。(1)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效能。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诉求处理水平的通知》,健全自办诉求处置流程,完善“未诉先办”工作机制。(2)加快推进落实“一网通办”。出台《2020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的实施方案》,涵盖七个方面23项工作任务,聚焦“全程网办、全网通办”目标,探索搭建市场监管部门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5.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基础。联合市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司法等部门出台《北京市2020年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组织31个市政府所属部门和16个区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是否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此次清理,全市共梳理文件近2.5万件,其中包括126件政府规章、715件市政府文件。最后的清理结果是:适用例外规定保留的4件、修改的15件、废止的10件,其余文件均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而继续保留。

  四是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大力加强疫情防控,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一是在疫情初期果断出击,及时制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编制14期《法制工作指导“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执法专刊”》,开出全国首张价格违法300万元顶格罚单,公开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出台《关于加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指导有关协会发布《水产品批发市场卫生标准化操作指南》,联合市商务局出台《北京市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转型升级的意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高风险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本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另一方面,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六稳”“六保”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发布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期管理暂行规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处罚及公示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出台《支持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为复工复产推出利企便民举措。

(二)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升立法质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1.我局草拟的《北京市标准化办法》作为政府规章适时提出项目纳入市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2.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修订,已开展前期调研。3.与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列入市人大2021年拟审议项目,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对拟出台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调整。2020年审核规范性文件25件,为保障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以助推法制统一做出努力。

三是积极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方面,对不符合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原则,对我局草拟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建议修订地方政府规章1件、废止市政府文件11件,决定废止我局文件91件。另一方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全系统现行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按照权限和程序,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经清理,建议对地方性法规简易修订1件、全面修订1件;对政府规章建议修订1件。

(三)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办理各类处罚案件87650件,罚没款数额为6.05亿元。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经市委编办批准,整合原市价监局、市工商局稽查总队、市质监局稽查总队、市食药局稽查总队、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设立了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教育、民族等领域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在我局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信息专栏,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都对社会公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加强执法司法有机衔接。一方面,强化与其他行政部门的执法联动,推动京津冀三地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协作,构筑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交流协作、联合打击的执法协作机制,在价格监督、广告执法、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安全、大气污染等方面实施联防联控、共管共治。另一方面,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对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执法力度,联合公安机关办理重大案件,持续推进“两法衔接”有效开展。2020年,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通报违法犯罪案件线索45件,切实维护了首都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四是大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实施“铁拳行动”“秋风行动”“治乱除害五大战役”“保健品百日行动”“网剑”“质检利剑”“双打”“明星小药”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生活必需品等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生活消费、电子商务、直播平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涉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等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防护用品、儿童服装、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查办了物业评估收费价格垄断、侵犯“亚瑟士”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生产婴幼儿奶粉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劣药七厘胶囊等典型案件,形成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方面,高度重视复议工作在内部层级监督中的抓手作用,通过内部监督化解争议,通过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对不积极履职、不认真正确履职的现象,坚决予以纠正。2020年,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254件,已审结1126件,办结率90%。发现区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不当的,及时予以纠正,纠错案件(撤销、确认违法、限期履行职责)137件,占已审结案件的14.5%。行政诉讼案件119件,撤销和确认违法率为4.2%。另一方面,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激增、案件类型多样的局面,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明确“繁案”“简案”区分标准,实现案件争议类型、执法业务类型等标准统一管理,实行“繁案”重质、“简案”重效,将类型化案件审理要点转化为前端执法行为标准,推进执法规范。同时,针对复议、诉讼中反映出的问题,加大对区局的指导力度,制发法制业务指导16期,处理区局疑难问题请示共9件,向总局请示共7件。

二是健全完善行政调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消费纠纷调解与“接诉即办”工作融合,建立“接诉即办”专班联络调度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诉求处理水平的通知》,建立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坚持每单研判、每周总结、每月点评制度,细化诉求研判、处置、反馈的闭环式规范标准,对诉求痛点、风险区位和行业治理重点精确定位、精准施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未诉先办。

(五)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七五普法宣传圆满收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全面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各区、分局健全相应的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组织到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十大举措全面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被市普法宣传网和今日头条刊载。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宣传。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我局普法工作总体安排。列出15项具体活动,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处室责任,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办公会学习内容,组织干部全员学习民法典,组织执法干部在线观看学习网络直播课“《民法典》—法治时代的人民法典”并参与互动答题,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知识讲座,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氛围。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搞好结合。一是将民法典普法宣传融入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服务中。要求机关干部下沉到基层单位助力疫情防控同时,要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一并带到社区和防控点。二是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党日活动紧密结合。与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将民法典学习书籍作为庆七一的特殊礼物,赠送给全局各党支部每个党员,要求把开展支部党日活动与学习民法典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主题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特殊庆祝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现场+线上”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社会普法全过程。

四是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实效。1.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利用快手、抖音、微信微博和“报网微端”、各类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创作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宣传产品;制作系列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地铁、公交移动电视、户外广告屏进行投放宣传,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和公益普法。现已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推送“聚焦民法典”系列宣传5期。2.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竞答。组织观看全国普法办依托网络举办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开展的民法典网上知识竞答活动和“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的答题活动。3.积极参与市司法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向市司法局报送《积极践行<民法典>市场监管在行动》等29件法治动漫和微视频。4.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等活动。邀请市局法律顾问单位编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法用法汇编<民法典>立法热点解读》,以“案例+新旧法规对比阐释”的形式,作为书面普法培训文案,宣传普及民法典。

五是圆满完成验收,取得佳绩。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对全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先后出版了《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七五”普法工作成果资料汇编》《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七五”普法图片集锦》。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随着机构改革,职责种类大幅增加,市场监管部门在法制政府建设方面存在以下有待改进的地方。

(一)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方面,随着职能的大幅增加,市场监管干部需要掌握众多领域的知识,监管压力大幅增大,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干部的知识和执法能力还难以适应当今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公职律师培训方式仍需不断丰富,虽然已采取了集中培训、线上观摩庭审、代理诉讼等多种培训方式,但是公职律师全面参与法律实践工作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门协调还需进一步强化

与行业主管部门间衔接联动、沟通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一方面,部分行业部门仍存在“只批不管”“不批不管”的现象,导致监管职责缺位,产生行业、领域监管真空。另一方面,综合执法改革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职责相对集中,但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机制以及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协作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一)加强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全力保障法治发展

我局党组充分发挥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20年,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2次。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实施意见分工方案任务,按照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分解任务、细化举措,经梳理分解,对其中涉及我局(含市药监局)的市场监管领域业务类共42项任务,以及涉及的党的建设领域42项任务逐一进行了内部分工,并将实施意见精神贯穿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工作安排和“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围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市场监管职责体系,围绕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完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围绕共建共治共享完善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队伍和机制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暂行规定》,以局长办公会为主要形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将法制部门、宣传部门、政策研究制定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局长办公会常规列席单位,将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作为资金项目类议题常规列席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社会知晓度、舆情把控和过程监督方面予以跟进。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我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及所需经费安排的汇报》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助推建立专业强大的法律队伍;三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2020年以来制定《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中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二十余项党建工作制度,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市委相关要求,抓紧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等制度的修订,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切实保障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并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议。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公开,对于局长办公会议定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局属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落实,并将结果通过市局网站、报刊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增强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三)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局党组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在全局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月”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以制度机制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强化普法责任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局领导出庭应诉2次,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二是加强与法院和检察院的沟通。专程走访了市高院、四家中院以及海淀法院,就建立案前交流机制达成一致,争取获得法院的支持和理解。积极应对公益诉讼,建立与人民检察院的沟通机制,就公益诉讼组织与市检察院的交流座谈共3次,加强与检察院的业务交流。三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列入各位局领导年终述职内容,制定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在局长办公会之前安排定期开展会前学法,2020年共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在内的法律法规会前学习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进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形成法律学习宣传热潮。

  (五)纳入考核体系,推动责任落实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一是为促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列入局领导年终述职内容,制定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在局长办公会前安排定期开展会前学法。二是为促进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列入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量化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三是持续做好市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的督导工作。认真研判市政府(司法局)提出的绩效指标,及时分解相关任务,针对我局在绩效指标中存在的短板,加强研究交流,针对重点单位加强检查与督促,保质保量完成行政执法绩效考核任务。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各项部署要求,围绕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持续深化审批制度和监管机制改革,以信息化进一步提升放管服质效,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建设。

(一)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落实好《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是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二是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持续探索“证照联办”改革试点。三是继续深化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积极稳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和授权审批改革。努力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以法治手段保障各项改革依法推进。

(二)稳步推进科学立法

一方面,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继续做好《北京市标准化办法》的起草工作;待时机成熟推进《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制定,并配合市商务局起草《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草案,力争9月底前提请市人大审议。另一方面,认真贯彻中央和本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规定要求,加大合法性审核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以执法监督为抓手,采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评议考核、法治建设评价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力度,做好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督导工作。二是着力落实落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进一步完善市场执法容错机制,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三是推动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意见,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四是全面加强机构改革所涉及部门的日常监管与执法稽查、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矛盾化解与惩治警示机制建设。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方面,通过法律知识专门培训、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以干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我局干部对于涉及我局职能的法律知识技能的全面掌握,打造业务精湛、能打胜仗的强大执法队伍。另一方面,通过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内部业务部门加强对本领域的普法宣传,增强兄弟单位对我局职能的认知,提升百姓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了解,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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