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安门、西站、机场地区相关市场监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天安门、西站、机场地区相关市场监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1日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站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首都机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安门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路车站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场及保税区分局停止对外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场监管工作分别由东城区、西城区承担,西站地区的市场监管工作分别由西城区、海淀区和丰台区承担,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范围内的市场监管工作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场分局承担,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首都机场分局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场及保税区分局承担的首都机场航站楼范围以外的市场监管职责分别由朝阳区、顺义区承担。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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