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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总体部署,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人民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平稳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组织落实,分步骤按时限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任务落地。市市场监管局组建后,顺利完成与市发改委、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和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职权交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直属分局和事业单位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 

一是梳理市场监管职权底数,奠定履职基础。梳理原工商、质监、食品、价格、专利、商务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职权依据及各类行政职权,整合形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权力清单》,完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职权依据速查手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职权业务归口目录》编印工作。 

二是统一执法程序和信息平台,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暂行意见》,在文书文号规则、新旧制度衔接、市区处罚管辖权划分、案件审核分工、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形式范围、处罚数额较大案件界定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适时启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修订工作。融合原各单位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原则,重新拟定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同时,针对长期执法实践中反映的问题,先期对社会反响最为强烈的广告以及食品相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调研以及草拟工作。推进统一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三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基本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本市及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文件要求,制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局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信息专栏。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规定》,明确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制定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清理,以及“减证便民”行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由24类压减至10类。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项,保留3项。针对保留的4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提交的证明事项,对其中1项向国务院提出清理废止建议。制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规范(试行)》,整合改进全系统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标准化。对标全国先进省市的政务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间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大力推进全程网上办事。市、区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和申报材料均精简70%。 

二是契合社会群众需求,优化营商环境。会同有关部门上线新版“e窗通”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一天办结和“一照通”,95%以上的企业新设通过“e窗通”平台办理,推动我国企业开办指标由全球第28位升至第27位;牵头推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提出5条修法建议被国家采纳,推动我国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由全球第64位大幅提升至第28位。推动我市试点建立统一担保登记系统,在全国率先试点动产担保统一登记。 

企业变更实现一天办结。简化注销程序,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缩短到20天,依托“e窗通”平台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证照分离”与“多证合一”改革配套机制不断健全。核发“一区一照”营业执照,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各部门协同联动,在现行法制体系框架内最大程度地体现了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改革工作总要求,企业办理证照比改革前更加容易、便捷,效率大为提高。 

三是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探索“智能”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的同时,牵头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事项纳入随机抽查并对社会公示,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依托北京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平台,结合大数据分析及挖掘手段,监测跟踪重点领域和重大事件,加强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助力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风险评价结果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方式,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精准性,发挥风险预警在监管中的导向作用。 

四是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链条企业信用监管。不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完善事前信用承诺与监督。引导企业主动承诺诚信经营,签订守信承诺书并在信用网上对外公示,切实提高企业诚信自律“第一人”意识,新设企业信用承诺公示率100%;推进事中信用信息共享、公示。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全市累计72万市场主体享受到“先照后证”的改革便利,通过信用网公示“预付式消费领域黑名单”,向社会公众和消费者发出消费预警,实现面向公众的信用风险提示;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与信用修复。 

(三)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市场安全监管有力加强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办理各类执法案件146548件,人均处罚量为40.53件;罚没款数额为4.5亿元。执法检查总量355394件,处罚职权履行数共计801项。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出台《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加大对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网络食品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持续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出台《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严格管理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2019年,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89%,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 

二是积极服务民生,坚守安全底线。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对高风险电梯进行评估,推动老楼加装电梯。探索电梯检验改革,引导维保单位完成自检。加大产品抽检力度,不合格产品发现率5.89%。 

三是监管执法有效强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针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积极向各区扫黑办和公安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线索。联合14个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办理侵权假冒案件,捣毁制假窝点,取缔捣毁传销黑窝点,驱散涉传人员。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等文件的规定,制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定制发文件各环节的各项程序,保证市局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和宣传方案同步研究、同步起草工作程序,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的整体水平。 

二是以涉及民生、群众企业的决策为重点,广泛开展意见征集。全年重点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监管等政策文件征求社会意见。先后对《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管理办法》《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文件征求意见,并在行政决策做出后,同步公开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征集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意见理由,有效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政民互动交流。 

三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机制,开展决策会议开放活动,邀请企业代表、媒体代表和律师顾问列席我局第37次局长办公会,就优化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等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工作参与讨论,进一步提高我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增强企业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获得感、认同感。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检视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圆满办结市人大和市政协各类建议、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规定。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根据市场监管体制新需求,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多项财务制度。通过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力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防控财务风险。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聚焦财力优先保障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制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审计,组织审计自查,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梳理全局工作,编制《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全清单》,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两会期间,通过北京电视台《市民对话一把手访谈》直播节目,我局主要负责人围绕市场监管涉及民生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系列政策与企业市民进行对话沟通,对我局有关企业开办等改革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加强舆情工作,及时响应民众关切。针对社会关注热点事件和我局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如对食品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实行紧急舆情“接诉即办”,重点舆情及时转办,一般舆情二十四小时转办,第一时间响应民众关切。 

四是推进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反向推进执法规范。截至2019年12月我局共受理复议案件1240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77件。面对融合后复议案件数量增长,人案矛盾突出的严峻挑战,积极探索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将日常审理的相对简单案件归纳总结出类型,拟出审理要点,制作模版化复议决定书,通过模式化审理作到简案快审,重在提高效率。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法律关系复杂及百姓切身权益的案件,采用"书面审+"的审理方式,即不仅书面审理,还要根据案情采取实地看,见面问,多方商,听证及专家论证等方式,多管齐下,查明事实,论清道理,繁案精审,重在提升质量,让当事人真正从复议案件感受公平公正。同时,探索后端监督与前端执法行为规范一体化,将案件审理确定的判断标准转化为前端执法行为标准,为基层提供普遍指引,通过加强前端规范,从源头上化解执法风险。 

(六)坚持学法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就。全系统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作“初心•使命”系列微视频,通过聚焦北京市场监管系统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展现了北京市场监管人良好的精神风貌。制定《2019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年度培训计划、年度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分解以及市局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成立市局及各区、分局共24支普法宣传服务队。组织全系统各区、分局分管法制局领导、法制科长、法制骨干为期3天的“法制专题”培训班。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围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全系统共举行“重温宪法誓词活动”或“宪法宣誓仪式”20余次,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尊崇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思想观念。市局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围绕“全面依宪治国与全面依法治国”为题进行宪法知识讲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全系统干部参与“北京市场监管”公众号宪法知识竞答活动。 

二是内外兼修,打造专业化的法治人才队伍。抓好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出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公职律师工作证上报、换证、考核、年检等工作。组织公职律师培训,合理分配公职律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任务。积极推动落实北京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全市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深入研究对外聘法律顾问的使用,参与各业务部门重大合同审核、疑难问题会商、出具法律意见等工作,扩展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市场监管业务的范围,不断提高外聘法律顾问与市场监管业务之间的融入度,对于提高全系统的规范化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起了重要的助力作用。加强对执法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的研究,借助法制专家“外脑”,发挥法律智库作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总局、司法局、各级法院、大学教授等专家学者,结合执法中的实际问题,对疑难登记纠纷如何解决、广告执法疑难问题等进行了专题研讨,对当前困扰基层执法的疑难问题进行全面解析,提出中肯、可靠的法律意见,凝心聚力为解决执法难题贡献集体智慧。 

二、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表现在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是行政机关的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管局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品监管的相关职能,机构、业务、人员等尚需进一步融合。在执法程序已初步统一的情况下,执法习惯、执法尺度需要进一步磨合、统一,以增强执法的规范性,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 

三、2019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精神要求,自觉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和重要位置,切实做到市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组织市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及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机构改革融合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2019年共组织《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为主题的4次会前学法,发挥了“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研究重大问题,注重整体谋划 

审议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暂行意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2019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系统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推进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职 

梳理原工商、质监、食品、价格、专利、商务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职权依据及各类行政职权,整合形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权力清单》。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审议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规范(试行)》,整合改进全系统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标准化,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提升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水平。组织做好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落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及北京市证券监督部门、市高院、市司法局、市律协等单位,同时聘请专家,对目前保护中小投资方面的外国法律制度进行专题比较研究,出版调研成果,并提出修法建议。其中5条修法建议被国家采纳,推动我国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由2018年的全球第64位跃升至第28位。 

(四)严格源头规范,推进依法决策 

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觉落实法定程序要求。发挥市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中央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各项规定,审议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保证市局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五)关注重点热点,加强执法力度 

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领域执法力度,守住安全底线。积极迎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专项督察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项指标任务。 

(六)强化内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支持检察机关运用民事公益诉讼方式维护公共利益。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对行政行为的反哺作用。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2020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与保障 

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执法,从重从快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谋划 

密切关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起草进程,统筹谋划未来五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要法规、文件为重点,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各项指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执法资源,加强执法力度。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四)切实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项程序要求,细化相关工作措施。认真贯彻中央和本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规定要求,加大合法性审核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五)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工作组织研究,继续推进《北京市标准化办法》立法进程。认真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项举措。 

(六)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修订;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成市局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落实行政执法考评监测指标任务。 

(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质量。 

(八)有效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有效应对机构整合后复议应诉案件数量激增局面,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审理方式改革,实现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双提高;加大纠错与规范力度,做好复议工作全过程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常态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完善问题整改解决机制;持续规范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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