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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2019年第13号,以下简称《公告》),结合北京市实际,现就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以下简称CCC免办)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各区市场监管局、燕山分局(以下简称区局)自2019年4月1日起承担“CCC免办”相关工作。
  二、相关申报单位继续使用“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http://cccmb.cnca.cn)提交有关申报资料。相关申报单位在“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使用中应如实选择最终使用地行政区划,申请单将按照行政区划转向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和管理要求不变。
  三、对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范围且符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条件的进口货物,申报单位应在办理报关前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特此公告。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7日


附件: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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