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广告监测报告
第一部分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一、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综合分析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387352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81条次,涉嫌违法率0.05%。
本月继续加强对媒体涉及疫情广告的监测,全市对传统媒体共监测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广告1625条次,主要为公益类广告,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
本月传统媒体广告监测量环比下降5.89%,广告涉嫌违法量环比上升60.18%,涉嫌违法率较上月增加0.02个百分点。
其中,电视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161条次,较上月增加84条次,主要类别为收藏品和技能培训,涉嫌违法率为0.06%;广播媒体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20条次,较上月减少16条次,主要类别为医疗诊疗服务,涉嫌违法率为0.05%。
二、全市各类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传统媒体监测概况
媒体类型 |
监测量(条次) |
涉嫌违法量 (条次) |
涉嫌违法率 |
电视 |
270650 |
161 |
0.06% |
广播 |
78590 |
0 |
0.00% |
平面 |
38112 |
20 |
0.05% |
合计 |
387352 |
181 |
0.05% |
1、电视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2、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三、传统媒体发布各商品、服务类广告监测情况
1、传统媒体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
商品服务类别 |
监测量 (条次) |
涉嫌违法量(条次) (排序项) |
涉嫌违法率 |
涉嫌 违法量 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
收藏品 |
142 |
73 |
51.41% |
技能培训 |
860 |
37 |
4.30% |
|
医疗诊疗服务 |
103 |
13 |
12.62% |
|
奶粉 |
14417 |
12 |
0.08% |
|
其他(普通食品类) |
2088 |
11 |
0.53% |
2、传统媒体涉嫌违法率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
商品服务类别 |
监测量 (条次) |
涉嫌违法量 (条次) |
涉嫌违法率 (排序项) |
涉嫌 违法率 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
收藏品 |
142 |
73 |
51.41% |
医疗诊疗服务 |
103 |
13 |
12.62% |
|
技能培训 |
860 |
37 |
4.30% |
|
床上用品 |
191 |
6 |
3.14% |
|
商品房 |
113 |
1 |
0.88% |
本月传统媒体共有18个类别的广告出现涉嫌违法问题,排名前五的为收藏品、技能培训、医疗诊疗服务、奶粉、其他(普通食品类),占全市传统媒体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的80.66%。
其中收藏品广告以73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一,主要表现为:1、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中利用受益者的形象作证明;2、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中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技能培训广告以37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二,主要表现为: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医疗诊疗服务广告以13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三,主要表现为: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等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第二部分 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1年2月共搜索监测5331万余条次互联网广告,获取涉嫌违法广告线索4963条次,涉及100个商品服务类别、85家媒体、1203家企业主体,经复核其中1566条次广告存在涉嫌违法问题。监测到涉及“新冠肺炎”涉嫌违法广告2条次,均为清洁用品类广告。
互联网各商品服务类别广告监测情况
2月监测的各商品服务类别中,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分别是医疗美容服务、医疗诊疗服务、微信咨询、普通食品及教育培训服务,五类涉嫌违法广告量共计1277条次,合计占比81.55%。
|
商品服务类别 |
涉嫌违法量(条次) |
涉嫌违法量 占比 |
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
医疗美容服务 |
462 |
29.50% |
医疗诊疗服务 |
386 |
24.65% |
|
微信咨询 |
154 |
9.83% |
|
普通食品 |
148 |
9.45% |
|
教育培训服务 |
127 |
8.11% |
医疗美容服务和医疗诊疗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量分别为462条次和386条次,分列第一和第二。主要违法表现为:1、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内容;2、广告中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第三为微信咨询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154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1、非医疗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术语;2、广告中反复出现某一微信号,引导消费者以添加微信号的方式对相关商品、服务等具体信息进行咨询,而广告中对具体商品的性能、功能或者对服务的内容等表述不清楚、不明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第四为普通食品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148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1、普通食品宣传具有保健食品的功能;2、食品广告出现医疗、药品用语,宣传治疗作用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五为教育培训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127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1、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2、利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等的形象作证明。
除涉嫌违法量占比较高的五类广告以外,其余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量总计289条次,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18.45%。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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