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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广告监测报告

第一部分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一、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综合分析

202111日至2021131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411597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13条次,涉嫌违法率0.03%

本月继续加强对媒体涉及疫情广告的监测,全市对传统媒体共监测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广告1679条次,主要为公益类广告,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

本月传统媒体广告监测量环比下降20.22%,广告涉嫌违法量环比下降17.52%,涉嫌违法率与上月持平。

其中,电视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77条次,与上月持平,主要类别为收藏品和酒类,涉嫌违法率为0.03%;广播媒体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36条次,较上月减少24条次,主要类别为医疗诊疗服务,涉嫌违法率为0.06%


二、全市各类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传统媒体监测概况

媒体类型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

(条次)

涉嫌违法率

电视

252382

77

0.03%

广播

98597

0

0.00%

平面

60618

36

0.06%

合计

411597

113

0.03%

  1、电视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2、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三、传统媒体发布各商品、服务类广告监测情况

1、传统媒体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商品服务类别

监测量

(条次)

涉嫌违法量(条次)

(排序项)

涉嫌违法率

涉嫌

违法量

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医疗诊疗服务

322

28

8.70%

收藏品

504

22

4.37%

15633

12

0.08%

方便食品

10869

9

0.08%

奶粉

10310

8

0.08%


2、传统媒体涉嫌违法率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商品服务类别

监测量

(条次)

涉嫌违法量

(条次)

涉嫌违法率

(排序项)

涉嫌

违法率

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药食同源食品

30

6

20.00%

医疗诊疗服务

322

28

8.70%

收藏品

504

22

4.37%

普通化妆品

1034

7

0.68%

床上用品

494

1

0.20%

本月传统媒体共有17个类别的广告出现涉嫌违法问题,排名前五的为医疗诊疗服务、收藏品、酒、方便食品、奶粉,占全市传统媒体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的69.91%

其中医疗诊疗服务广告以28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一,主要表现为:1、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2、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3、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收藏品广告以22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二,主要表现为: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

酒类广告以12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三,主要表现为: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中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第二部分 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11月共搜索监测5354万余条次互联网广告,获取涉嫌违法广告线索6175条次,涉及90个商品服务类别、90家媒体、1025家企业主体,经复核其中2201条次广告存在涉嫌违法问题。未监测到有关“新冠肺炎”的广告。

互联网各商品服务类别广告监测情况

1月监测的各商品服务类别中,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是医疗美容服务类、医疗诊疗服务类、微信咨询类、教育培训服务类及普通食品类,五类涉嫌违法广告量共计1657条次,合计占比75.28%


商品服务类别

涉嫌违法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

占比

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医疗美容服务

549

24.94%

医疗诊疗服务

441

20.04%

微信咨询

307

13.95%

教育培训服务类

182

8.27%

普通食品

178

8.09%


医疗美容服务和医疗诊疗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量分别为549条次和441条次,分列第一和第二。主要违法表现为:1、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2广告中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第三位为微信咨询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307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1、非医疗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术语;2、广告中反复出现某一微信号,引导消费者以添加微信号的方式对相关商品、服务等具体信息进行咨询,而广告中对具体商品的性能、功能或者对服务的内容等表述不清楚、不明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第四位为教育培训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182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1、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2、利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等的形象作证明。

第五位为普通食品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178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1、普通食品宣传具有保健食品的功能;2、食品广告出现医疗、药品用语,宣传治疗作用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除涉嫌违法量占比较高的五类广告以外,其余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量总计544条次,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24.72%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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