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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广告监测报告

广告监测报告

(2019年8月)

第一部分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一、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综合分析

  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484207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91条次,广告违法率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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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传统媒体广告监测量环比下降3.72%,广告违法量环比上升30%,广告违法率环比上升0.01个百分点。其中,电视媒体发布违法广告40条次,较上月上升32条次,主要集中在中国教育1频道,主要类别为微信咨询和酒类广告,广告违法率0.01%;广播媒体未发现违法广告;平面媒体发布违法广告51条次,较上月减少11条次,主要集中在北京晚报和北京青年报,主要类别为医疗诊疗服务类广告,广告违法率0.12%,与上月持平。

  二、 全市各类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传统媒体监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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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电视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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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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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传统媒体发布各商品、服务类广告监测情况

  1、 传统媒体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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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传统媒体违法率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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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传统媒体共有10个类别的广告出现了违法。其中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为医疗诊疗服务类、微信咨询类、酒类、其他普通商品类、收藏品类广告,占全市传统媒体违法广告发布量的89.01%。

  其中医疗诊疗服务类广告以41条次的违法量位列第一,主要违法表现为:1、医疗广告的内容超出广告审批项目;2、利用医生、患者形象、名义作证明;3、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情形。

  微信咨询类广告以14条次的违法量位居第二位,主要违法表现为:1、大众传播媒介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2、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没有显著标明"广告",未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酒类广告以11条次的违法量位居并列第三位,其中酒类广告主要违法表现为: 含饮酒的动作。

第二部分 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一、互联网广告监测总体情况

  2019年8月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共搜索监测2992万余条次互联网广告,获取涉嫌违法广告线索6806条次,涉及25个商品服务类别、82家媒体、1418家企业主体,经复核确认其中2972条次广告存在涉嫌违法问题。

  二、互联网各商品服务类别广告监测情况

  8月监测的各商品服务类别中,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务类别是医疗美容服务类、招商类、医疗诊疗服务类、微信咨询类和其他(普通食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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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美容服务类占比最大,以1149条次的涉嫌违法量排名第一,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38.66%。该类广告的违法问题集中在:1、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2、利用医生、患者等的形象作证明的;3、广告中含有对功效以及安全性的保证。

  其次为招商服务类广告,涉嫌违法量为406条次,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13.66%,主要违法表现为:1、利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2、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3、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第三名为医疗诊疗服务类广告,涉嫌违法量为254条次,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8.55%,主要违法表现为:1、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2、利用医生、患者等的形象作证明;3、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

  除涉嫌违法量占比较高的五类广告以外,其余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量总计856条次,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28.80%。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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