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广告监测报告

2019年3月广告监测报告

  广告监测报告

  (20193)

        第一部分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一、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综合分析

   201931日至2019331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396614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32条次,广告违法率0.06%

   

  

   

   

   本月传统媒体广告监测量环比上升4.44%,广告违法量环比上升118.87%,广告违法率环比增长一倍。其中,电视媒体发布违法广告123条次,较上月上升110条次,主要集中在BTV影视和CCTV13-新闻,类别为医疗诊疗服务和酒类广告,广告违法率0.05%;广播媒体发布违法广告7条次,较上月下降28条次,主要集中在北京体育广播和北京文艺广播,类别分别为营养食品和食用油脂广告;平面媒体发布违法广告102条次,较上月上升44条次,主要集中在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和新京报,主要集中在医疗诊疗服务类广告,广告违法率0.61%,较上月上升0.36个百分点。

  二、  全市各类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传统媒体监测概况

  媒体类型

  监测量(条次)

  违法量(条次)

  违法率

  电视

  263620

  123

  0.05%

  广播

  116240

  7

  0.01%

  报刊

  16754

  102

  0.61%

  合计

  396614

  232

  0.06%

   

   

   

   

   

   

   

   

   

   

   

   

   

     1、电视媒体广告发布情况

     、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电视媒体

 

 

  媒体名称

  监测量(条次)

  违法量(条次)

  (排序项)

  违法率

  BTV影视

  6977

  58

  0.83%

  CCTV13-新闻

  11279

  52

  0.46%

  爱家购物

  1746

  8

  0.46%

  BTV科教

  7430

  4

  0.05%

  中视购物

  2344

  1

  0.04%

    ⑵、电视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2、广播媒体广告发布情况

    、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广播媒体

  媒体名称

  监测量(条次)

  违法量(条次)

  (排序项)

  违法率

  北京体育广播

  1884

  6

  0.32%

  北京文艺广播

  10806

  1

  0.01%

   

   、广播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3、平面媒体广告发布情况

  、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平面媒体

  媒体名称

  监测量(条次)

  违法量(条次)

  (排序项)

  违法率

  北京晚报

  13361

  72

  0.54%

  北京青年报

  751

  21

  2.80%

  新京报

  2137

  9

  0.42%

  、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三、传统媒体发布各商品、服务类广告监测情况

  1、    传统媒体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类

  2、    传统媒体违法率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本月传统媒体共有11个类别的广告出现了违法。其中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为医疗诊疗服务类、酒类、营养食品、商品房、收藏品和食用油脂类(并列第五)广告,占全市传统媒体违法广告发布量的97.84%

  其中医疗诊疗服务类广告以156条次的违法量位列第一,主要违法表现为广告发布前未经过审查;利用医生、患者形象、名义作证明;利用新闻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广告内容超出规定范围。

  酒类广告以54条次的违法量位居第二位,主要违法表现为出现饮酒动作。

  营养食品类广告以7条次的违法量位居第三位,主要违法表现为普通食品广告出现明示、暗示其或某些成份具有保健或者治疗作用。

   

   

  第二部分 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一、互联网广告监测总体情况

  20193月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共搜索监测896万余条次互联网广告,获取涉嫌违法广告线索6317条次,涉及25个商品服务类别、77家媒体、1777家企业主体,经复核确认其中1966条次广告存在涉嫌违法问题。

  、互联网各媒体平台广告监测情况

  3月监测的互联网媒体、平台中,搜狗、百度搜索、北京时间、新浪网以及大众养生网五家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量较大,合计占比50.10%。总体看,违法问题仍主要集中在搜索引擎网站。其中搜狗、百度两家搜索网站的涉嫌违法量占比合计为33.42%

   

  三、互联网各商品服务类别广告监测情况

  3月监测的各商品服务类别中,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务类别是医疗美容服务类、微信咨询类、医疗诊疗服务类、招商类和商品房类。

    

  医疗美容服务类占比最大,以823条次的涉嫌违法量排名第一,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41.86%。该类广告的违法问题集中在:1、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2、广告中含有对功效以及安全性的保证;3、利用医生、患者等的形象作证明的。

  其次为微信咨询类广告,涉嫌违法量为321条次,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16.33%。主要违法表现为:1、广告中反复出现某一微信号,引导消费者以添加微信号的方式对相关商品、服务等具体信息进行咨询,而广告中对具体商品的性能、功能或者对服务的内容等表述不清楚、不明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2、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中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三名为医疗诊疗服务类广告,涉嫌违法量为246条次,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12.51%,主要违法表现为:1、医疗广告中未标注医疗机构名称;2、利用医生、患者的形象作证明的;3、广告中包含对功效以及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

  除涉嫌违法量占比较高的五类广告以外,其余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量总计439条次,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22.33%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

      2019-04-10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