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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2年标字第13号(总第305号)

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框架合作协议》规定,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以下1项北京市地方标准作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共同发布,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2年标字第13号(总第305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注:以上地方标准文本可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gj.beijing.gov.cn)查阅。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2年标字第13号(总第3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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