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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2年标字第2号(总第2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地方标准复审。根据复审情况,以下1项地方标准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废止,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2年标字第2号总第294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1日



附件

 

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2022年标字第2号总第294号)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B11/ 832-2011

    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




    注:以上地方标准文本可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gj.beijing.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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