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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成人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成人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西服、大衣,休闲服装,内衣,衬衫,运动服装,毛针织品,羊绒针织品,羽绒服装、泳装等。

2、检验依据

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4272《羽绒服装》;

GB/T 29862《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CCGF 102.2《羊绒针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02.3《毛针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02.4《西服、大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02.5《休闲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02.6《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02.7《衬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02.8《运动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02.9《羽绒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经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含明示执行的产品标准)。

3、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

指标

性能

指标

其它

指标

1

甲醛含量

GB 18401

明示产品标准

强制性




2

pH值

GB 18401

明示产品标准

强制性




3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

明示产品标准

强制性




4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

明示产品标准

强制性




5

耐酸汗渍色牢度

GB 18401

明示产品标准

强制性




6

耐碱汗渍色牢度

GB 18401

明示产品标准

强制性




7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 18401

明示产品标准

强制性



针织产品只考核直向

8

异味

GB 18401

明示产品标准

强制性




9

纤维含量

GB/T 29862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10

耐干洗色牢度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仅考核可干洗产品

11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仅考核休闲服装和针织类运动服装

12

保温率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仅考核针织保暖内衣

13

拉伸弹性回复率

明示相应产品标准

推荐性



仅考核塑身内衣(调整型)和针织腹带

14

起球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15

耐洗色牢度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16

耐光色牢度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17

耐海水色牢度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仅考核泳装

18

耐氯化水(游泳池水)色牢度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仅考核泳装

19

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仅考核泳装

20

羽绒含绒量

GB/T 14272

推荐性




21

充绒量

GB/T 14272

推荐性




22

绒子含量

GB/T 14272

推荐性




23

鸭毛(绒)含量

GB/T 14272

推荐性



仅考核明示填充物为鹅绒的羽绒服装

24

羽绒耗氧量

GB/T 14272

推荐性




25

羽绒微生物

GB/T 14272

推荐性



仅考核耗氧量大于10mg/100g的样品

26

产品使用说明

GB/T 5296.4

明示产品标准

推荐性




4、抽样

4.1生产领域抽样

4.1.1一般情况下,每家生产企业抽取1-4种不同品种的主导产品。

4.1.2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产品集中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产品实际执行标准与包装标注的标准编号不一致时,应请受检企业作出说明。

4.1.3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件(套/条/个),抽样数量(同款同花同色)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抽样数量

(件/套/条/个)

检验数量

(件/套/条/个)

备样数量

(件/套/条/个)

1

机织

服装

衬衫、棉服装、西服大衣、西裤、茄克衫、牛仔服装(上衣、裤、裙等)、连衣裙、裙套、休闲裤(裙)、休闲上装、水洗整理服装、单夹服装、成人羽绒服装、丝绸服装、泳装

2

1

1

2

针织

服装

针织棉服装、成人羽绒服装、针织T恤衫、针织休闲服装、针织工艺衫、针织拼接服装、桑蚕丝针织服装、针织休闲服装、针织裙套、针织裤、针织牛仔服装、针织运动服泳装

2

1

1

羊绒针织品、低含毛混纺及毛针织品、毛针织品

3

2

1

针织家居服、棉针织内衣、化纤针织内衣、针织保暖内衣(絮片类)、针织塑身内衣(弹力型)、针织彩棉内衣

4

2

2

针织塑身内衣(调整型)、针织腹带

6

4

2

文胸

9

6

3

3

内裤

10

7

3

如果成人羽绒服装充绒量少于100g,则应抽样4件(条),其中2件(条)为检验用样品,2件(条)作为备用样品。

如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

4.1.4受检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监督抽查产品信息确认单》,将需要事先说明或检验需要的信息予以确认。

4.1.5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受检单位经手人在抽样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4.1.6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

4.1.7一般情况下,抽样人员负责将全数样品携带或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需要受检单位协助寄、送样品的,受检单位应当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规定的寄送截止时间内将样品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

4.2流通领域抽样

4.2.1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中抽取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4.2.2抽样数量满足检测需求即可。同商标或同生产企业的同规格/型号的产品抽取抽样数量(同款同花同色)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抽样数量

(件/套/条/个)

检验数量

(件/套/条/个)

备样数量

(件/套/条/个)

1

机织

服装

衬衫、棉服装、西服大衣、西裤、茄克衫、牛仔服装(上衣、裤、裙等)、连衣裙、裙套、休闲裤(裙)、休闲上装、水洗整理服装、单夹服装、成人羽绒服装、丝绸服装、泳装

2

1

1

2

针织

服装

针织棉服装、成人羽绒服装、针织T恤衫、针织休闲服装、针织工艺衫、针织拼接服装、桑蚕丝针织服装、针织休闲服装、针织裙套、针织裤、针织牛仔服装、针织运动服泳装

2

1

1

羊绒针织品、低含毛混纺及毛针织品、毛针织品

2

1

1

针织家居服、棉针织内衣、化纤针织内衣、针织保暖内衣(絮片类)、针织塑身内衣(弹力型)、针织彩棉内衣

2

1

1

针织塑身内衣(调整型)、针织腹带

2

1

1

文胸

4

3

1

3

内裤

4

3

1

如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

4.2.3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受检单位经手人、承检机构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三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受检单位与抽样单位公章。

4.2.4一般情况下,抽样人员负责将“检验用样品”携带或寄送到指定检验机构,抽取的“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抽查封存的“备用样品”。

5、判定原则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异议材料同时抄送承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区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异议受理部门应依法处理或委托有关部门处理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视情况组织复检或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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