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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市燃气调压器(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燃气调压器(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城镇燃气调压器、城镇燃气调压箱、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2、检验依据

  GB 27790《城镇燃气调压器》;

  GB 27791《城镇燃气调压箱》;

  CJ 50《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北京市燃气调压器(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检验项目

  3.1城镇燃气调压器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外观

GB 27790

推荐性

2

承压件液压强度

GB 27790

强制性

3

膜片成品检验

膜片耐压试验

GB 27790

强制性

膜片耐城镇燃气性能

GB 27790

推荐性

4

外密封

GB 27790

强制性

5

静特

稳压精度等级AC

GB 27790

推荐性

静态

GB 27790

推荐性

关闭性能

GB 27790

强制性

6.5.4.1为强制性

内密封

GB 27790

强制性

6

标志、标签

GB 27790

推荐性

7

使用说明书

GB 27790

推荐性

  3.2城镇燃气调压箱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外观及外形尺寸

GB 27791

推荐性

2

强度试验

GB 27791

强制性

3

气密性试验

GB 27791

强制性

4

出口压力设定值

GB 27791

推荐性

5

放散装置启动压力设定值

GB 27791

推荐性

6

切断装置启动压力设定值

GB 27791

推荐性

7

公称流量

GB 27791

推荐性

8

关闭压力

GB 27791

推荐性

9

绝缘性能

GB 27791

推荐性

10

质量证明文件

GB 27791

推荐性

11

标志

GB 27791

推荐性

  3.3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外观

CJ 50

推荐性

2

材料

非金属零部件

CJ 50

强制性

5.1.3.1,5.1.3.3为强制性

3

结构

CJ 50

强制性

4

表面处理

CJ 50

推荐性

5

多功能调压器

CJ 50

推荐性

6

多出口调压器的阀门性能

CJ 50

强制性

7

气密性

CJ 50

强制性

8

关闭压力

CJ 50

强制性

9

出口压力

CJ 50

强制性

10

调压静特性

CJ 50

强制性

6.6.2,6.6.3为强制性

11

强度

CJ 50

强制性

6.7.1,6.7.2,

6.7.3,6.7.4,6.7.6为强制性

12

耐用性

CJ 50

推荐性

13

耐低温

CJ 50

推荐性

14

标志

CJ 50

推荐性

15

使用说明书

CJ 50

推荐性

16

包装

CJ 50

推荐性

4、抽样

  4.1每家企业抽取1~2种产品。

  4.2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产品集中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其它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4.3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城镇调压器、城镇调压箱随机抽取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产品2台,其中1台为检验用样品,另1台为备用样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抽取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产品8台,其中4台为检验用样品,另4台为备用样品。

  4.4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

  4.5一般情况下,抽样人员负责将全数样品携带或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需要受检单位协助寄、送样品的,受检单位应当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规定的寄送截止时间内将样品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

5、判定原则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异议材料同时抄送承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区县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异议受理部门应依法处理或委托有关部门处理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视情况组织复检或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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