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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2018年1月10日)

在近期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工商局对我市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目前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存在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的问题。标准规定电源软线的规格必须与器具的额定电流相适应且线径不小于0.5mm2,本次检测不合格线径多为0.25 mm2 —0.45 mm2之间,存在安全隐患。

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货号一同登上。

 

附件:不合格商品名单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110

 


附件:0110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第一次不合格名单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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