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非电动自行车用)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我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市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检出9批次样品实物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检验结果不合格(详见附件)。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时,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不要选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以免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安全风险。
附件:1.检验项目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