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5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蜂产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具、餐饮食品共80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795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乳制品31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20批次,其中合格217批次,不合格3批次;蜂产品121批次,其中合格120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61批次,其中合格60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0批次,其中合格39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36批次,其中合格34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17批次,其中合格15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行宫利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标称北京赛奥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碧源馨水站经营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孙秋运经营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标称承德神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昌平第一销售分店经营的荆花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霍振波经营的牛奶木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安徽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食尚惠商贸中心经营的莲子银花清温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
7.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城关店经营的豆腐、豆腐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万恒易达餐饮店使用、消毒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店使用、消毒的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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