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6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食品5类食品58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8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1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8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5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饮料4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王操水果批发部经营的蜜桔,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海归生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天堂河银发粮油店经营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郭记良品(北京)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楠火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餐杯、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北京益生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宏盛兴莱商贸店经营的益生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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