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6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食品6类食品5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9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41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106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6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0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7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优味雅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油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芳园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小吊秧瓜(西瓜),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赵云蔬菜批发店经营的豇豆,克百威、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标称天津圣迪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富源润泽(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尚渔味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杯子、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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