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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组织审查,2020年4月、5月,共6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必备条件,经批准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另有57食品生产企业证书信息发生变化,现予以一并公告(名单见附件)。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及时做好产品包装标识标注工作,获证企业应当持续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许可范围进行生产并严格进行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可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附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7日

 



附件:附件: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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