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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号),涉及我市食品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京东商城”经营的山核桃味香瓜子

  (一)京东考拉兄弟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北省武汉考拉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武汉考拉兄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北考拉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味香瓜子,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食药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经营企业为武汉考拉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中国光谷创意产业基地二号口第311—A9。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和武汉考拉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确认函”。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武汉考拉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食药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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