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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第十三届市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为目标,以法治文化建设和依法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治统领,突出服务大局,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全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更好服务和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北京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年北京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为抓手,以多层次、多领域的普法宣传方式为载体,聚焦宪法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努力提升市场主体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政治统领,推动首都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是二十大关于法治的论述作为首都市场监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首都市场监管长远发展。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作为全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落实到首都市场监管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纳入各级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的重点内容和重点课程。注重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等,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部署深入人心。

  3.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为主干的党内法规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尊崇、模范执行、坚定捍卫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专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党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党性素养,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京依法行政办发〔2014〕214号),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局机关年度安排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应不少于4次;各区局(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年度安排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应不少于4次。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评议,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能力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5.增强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拓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逐步推广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考试。开展普法下基层,加强对基层执法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区局(分局)及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市局年度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期,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治专题培训;区局(分局)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脱产培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6.推进法治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鼓励系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提供相应支持。进一步加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京市监发〔2019〕145号)落实力度,加强公职律师培训、教育、使用和日常管理。市局、各区局(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继续加强对公职律师执业工作的支持、帮助,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经费保障。年度组织公职律师法律素质提升班,培训不少于5天,不断提升法治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水平。

  (三)突出服务大局,明确普法宣传内容,推进主题普法宣传深入开展

  7.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高依宪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第六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8.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普及宣传。全面学习好、实施好、落实好民法典,加强对民法典实施以来典型案例和与市场监管职责相关的配套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解读,传播民法典知识,阐释民法典精神,推动民法典融入市场监管基层治理与法治实践。

  9.广泛宣传与治理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宣传国家安全法等,提升全民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全系统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公平竞争文化。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增强安全意识。

  10.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与市场监管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开展已经或即将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行政复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量法》《商标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北京市标准化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在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系统内新出台、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公示的同时,要附相关条文解读。

  11.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果。

  (四)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守法普法重点任务落实

  12.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北京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北京市普法责任制清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制定并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清单》,将“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情况列入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推进执法、监管与普法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遴选各区局(分局)查办的各类典型案件,编写市场监管典型案例选编,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按照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格式要求,各单位每季度向市局上报典型案例1-2件,提高普法效果。积极推动执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

  13.健全重点对象分层分类普法宣传机制。主责单位要针对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消费者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制定方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设计。全面落实《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现场旁听或者网上观看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全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落实《北京市贯彻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确保责任落细落实,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14.充分利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全国碘缺乏病宣传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6·9世界认可日”“全国质量月(9月)”“电梯安全宣传周(9月)”“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和与市场监管职责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修订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经常性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强化宣传效果。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十进”活动,将普法触角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活动计划和总结。

  (五)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15.大力推进首都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积极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广泛动员、积极参加北京市“学习二十大·法治文艺京城行”法治文艺大赛、“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等市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作品征集、竞赛、演出活动,激发法治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打造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致的法治文化精品。以此为契机,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扎根基层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演讲征文、知识竞赛、书法绘画、摄影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因时因地设立法治文化节,引领法治文化融入文化企业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16.拓展市场监管普法宣传阵地。加强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结合,举办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全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组织开展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机关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在机关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宣传栏、显示屏等融入普法元素,营造良好的机关单位学法氛围。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等重点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继续打造“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市场监管普法品牌,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

  17.健全法治文化传播体系。积极利用本系统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开设普法工作专栏专题,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积极向“北京普法”“法治北京”等微信微博公众号报送信息,加强本部门新媒体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新媒体合作、联通互动。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站、移动电视、手机和微信、头条、直播、微访谈、微博等新媒体新平台新渠道,特别是运用网络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制作发布普法作品,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根据司法部和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一安排,大力推进“智慧普法”。

  (六)推进普治并举,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8.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19.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加强依法治企,建立健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为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培训课程,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的学法时间,不断提高企业领导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积极宣传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守法情况作为“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条件,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失信企业,营造守法经营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20.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针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实际,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督导互联网企业强化依法办网意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督促互联网企业强化依法办网意识,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鼓励互联网企业加强对用户的普法宣传,引导其遵守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依法用网、文明上网。

  21.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宣传教育。根据消费者特点,组织开展消费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咨询知识库,使12315热线成为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

  (七)严格责任,认真组织,全力做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工作

  22.积极迎接“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力争取得佳绩。各单位要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京市监发〔2021〕125号)规定的清单做好普法宣传。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要求,对“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总结“八五”普法以来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突出结果导向,总结经验做法。

  23.积极参加全市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注重日常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情况报送和档案的收集整理,为履职报告全面展示普法工作特色亮点积累素材。在参加履职评议活动中,全面展示市场监管系统的普法宣传工作,总结经验,呈现亮点,并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推进

  各单位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市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和领导,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念东同志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处,法制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部署及分解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人教处、宣传处、科财处、综合事务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在培训安排、对外联络沟通、经费保障以及对外宣传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应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区局(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应健全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经费落实,专款专用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安排相应普法专项经费,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年度普法计划项目,合理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为普法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量化考核

  按照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八五”普法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制清单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指标,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密切配合,量化压实考核标准,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八五”普法年度考核、“平安北京建设”考核和法治社会建设指标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应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的研究,同时加大对各区局(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的指导力度。

  (二)请各单位4月底前报送本单位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或要点);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开展活动中主动搜集普法见证材料,及时整理报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的情况及完成任务情况,需提供上报相关见证材料,收集上报图片和影音资料,并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处),法制处汇总后向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报送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三)请各单位按照八五普法验收工作通知安排,根据“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分工报送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落实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各单位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安排及时全面报送年度普法相关工作材料。

  附件: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

  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清单


附件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
附件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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