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2021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经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首都标准化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2021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1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紧扣“十四五”发展目标,坚持战略引领、法治先行、改革创新、协同推进、服务发展,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以“北京标准”为质量提升着力点,开启“十四五”标准化建设新征程,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强化战略引领,推进标准化法治建设和体系建设
1.开展“首都标准化战略2035”研究。立足国家标准化战略和新时代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分析首都标准化面临的新形势与存在的问题,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研究面向2035年的首都标准化战略,为首都标准化的长远发展指明路径,推动构建对接国际、引领国内、协同区域的标准化战略格局。
2.加快推进北京市标准化法治建设。全面做好《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制定工作。推动在各行业立法中有效纳入标准化规制内容,加快形成法规与标准协调配套机制。
3.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立足创新驱动和对标国际,推动各行业领域加快建设完善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提升“北京标准”影响力,为构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二、强化标准创新,助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4.推动高质量团体标准建设。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对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撑引领作用,研究制定高质量团体标准评价指标,扩大市场标准有效供给,推动政府和社会对团体标准的应用与采信,提升团体标准的创新力、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更好提供技术支撑。
5.充分发挥补助资金政策导向作用。发挥首都标准化技术资源优势,聚焦“十四五”发展重点,围绕首都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鼓励企业加强创新性、引领性标准研究创制,围绕“两区”建设、数字经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等发展要求,重点支持高精尖产业、新基建、新材料、区块链、自动驾驶、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先进标准创制,重点支持国际标准创制,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
6.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建成海淀区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保障、创新推动和技术引领作用,形成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互相促进的发展格局。
7.加强技术创新与标准化融合发展。实施中关村国际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支持企业围绕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和制定应用中关村标准开展工作,引导标准化服务机构为中关村企业和社会组织标准化工作提供服务。实施技术转移服务人员能力规范,促进技术转移人员能力水平提升。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建设。发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地理标志产品等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9.推动标准领跑与对标达标。深化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企业标准化创新主体作用发挥,引导企业加大标准研发投入,对标先进标准,助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0.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强与在京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对接沟通,支持主导创制国际标准和标准国际化活动。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服务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依托首都标准网建设国际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
三、强化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标准建设,助力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
11.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建设。推广京津冀标准化合作“3+X”模式,重点围绕交通设施、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安全、园林绿化等领域,制定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程建设标准,发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模板早拆施工、园林绿化有机覆盖物应用等一批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有序开展通武廊医疗卫生协调联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助力形成区域统筹协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2.建设城市规划标准体系。发布市域(郊)轨道交通设计、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综合利用工程消防设计等标准,修订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人员疏散掩蔽标志设计与设置等标准,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水平。落实《北京市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发布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规程,提升首都公共空间无障碍环境品质。
13.完善工程建设和住房保障标准体系。围绕建筑工业化、智慧建造、施工质量等,发布钢结构工程施工模型细度、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工艺、建筑工程施工工艺等标准。修订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制定智慧小区建设标准,提升物业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14.优化交通标准体系。发布城市综合客运枢纽运营评价等标准,修订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轨道交通广播系统等标准,全面提升综合交通系统承载能力。发布停车场(库)运营服务、机械式停车场(库)工程建设等标准,支撑停车综合治理。
15.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修订发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等系列标准,高标准构建城市大脑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修订发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街巷环境卫生等质量标准,促进环境整治提升。
16.抓好垃圾分类标准化建设。发布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分类减量装置使用规范,缓解餐厨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压力。修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生活垃圾和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标准,提升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17.推动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发布农村街坊路清扫保洁、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水量水质实时监控等标准,推动平谷区大兴庄镇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支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8.完善文物保护标准。发布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修订文物建筑雷电防护技术规范、制定文物艺术品数据元规范、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标准,为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城市特色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助力北京历史文脉传承。
19.完善公共场所标识英文译写标准。制定教育、餐饮住宿、邮政电信等领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系列标准,营造更加优良的国际语言环境。
四、强化首都优势产业标准化建设,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
20.建设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业协作式机器人、宇航高端元器件、高技术船舶等领域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推进体现区域经济发展特色的先进标准综合体建设和先进技术标准研制,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和提升。
21.建设服务业领域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立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聚焦金融服务、科技服务、跨境贸易服务、养老服务、交通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标准化标杆。
22.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修订发布社区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设置与管理等标准,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23.加强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发布旅行社地接服务、工业旅游区(点)服务等标准,建设市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
24.强化都市型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制定畜禽养殖、蔬菜生产、淡水鱼养殖等质量安全控制、休闲农业园区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修订农业标准化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种猪场建设及种猪生产等标准,推动蔬菜产业链质量控制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国家蜂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保障“米袋子”“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五、强化最严格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25.深化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建设。发布冷水机组节能监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源消耗限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清洁生产评价等标准,强化标准约束规范作用,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26.持续推进“节水标准规范提升工程”建设。发布粮食作物、沐浴业、写字楼等用水定额系列标准,制修订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等节水评价标准,健全各用水环节的节水标准体系,优化首都水资源利用,提高我市用水效率,提升节水意识。
27.持续升级污染防治标准。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制定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生物制药建设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体系。修订生态清洁小流域技术规范,为重点流域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28.建设低碳标准体系。发布大型活动碳中和、企事业单位碳中和、电子信息产品碳足迹核算、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碳排放核算等标准,支撑二氧化碳控制专项行动实施。
29.完善城市绿化美化标准。制定森林资源调查标准,助力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建设。修订城市附属绿地设计标准,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发布鸟类生态廊道设计建设标准,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稳定性。
六、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
30.加强疫情防控标准建设。制定居家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住院患者医学观察等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系列标准,以及养老机构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等标准,为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奠定基础。
31.建设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开展急救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制定医学实验室质量、临床生物样本库安全、医疗机构临床营养、医疗机构保洁等标准,提升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检测和服务能力。
32.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养老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发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测评等标准,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33.促进社会服务标准有效供给。发布社会心理服务站服务规范,支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修订公共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标准,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制定涉及卡片、使用环境、二维码技术的民生一卡通系列标准,推进民生卡“多卡合一”改革。
34.完善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发布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分类与配置等标准,制定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服务标准,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35.建设退役军人服务标准。发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与运行标准,制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服务与运行标准,助力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36.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有效实施政务服务评价、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等国家标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和管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12345市民热线“接诉即办”服务等标准制定,助力首都优质政务服务体系打造。
七、强化公共安全与应急标准化建设,全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37.建设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自然灾害救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等标准,制定道路桥梁、建筑工程、电力保障、通讯保障、防汛排水、供热保障、燃气安全、水域安全、森林消防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
38.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体系。发布城市大风、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风险调查技术规范系列标准,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助力首都安全
39.完善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发布旅馆业人证核验、大型群众性活动场馆安全防范等标准,持续保障平安北京建设。
40.建设消防安全标准体系,制定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驿站等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分行业、分领域、分场所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41.完善餐饮安全监管标准。制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布局设置与管理标准,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标准,规范餐饮服务市场主体行为。
八、强化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标准化管理效能
42.优化地方标准管理。有效运用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做好地方标准复审和实施效果评价,推动地方标准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强有力的支撑引领作用。
43.强化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持续做好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双随机监督检查,各行业依法依规加强对团体标准的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44.强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管理。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新能源、人力资源、汽车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有效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撑作用。
45.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标准化研究机构、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专业优势,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需求,举办多种形式的标准化业务研讨、知识培训、政策解读,开展定制化标准化技术指导和服务,不断挖掘培养标准化综合人才。
46.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各行业部门建立完善重要民生相关标准新闻宣传制度,强化标准发布解读和对标准实施监督管理。抓好大众标准化意识的宣传普及,以“世界标准日”为重要时间节点,不断营造标准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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