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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北京市政务公开和市场监管总局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首都市场监管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全渠道平台,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条件,为首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助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大力推进重要信息公开,助力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4.0版政策,开展市场监管方面的发布解读。着力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做好推行“一网通办”、实施告知承诺、压减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推进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监管信息公开。持续推动“阳光餐饮”工程、老宅老旧电梯风险评估预警和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等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信息公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产品质量抽检信息、产品召回信息等公开。

(三)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特别是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把好政治关、舆情关、法律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公开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一致。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多形式解读、多渠道发布有关复工复产工作举措。

(四)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在政府网站实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办事指南应与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协调一致、动态更新,探索编制简洁化、导引式办事指南,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易读易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的详细审查标准制定工作,提供审查标准、办理各环节的审批部门、办理负责人、联系方式、办理进度、办理完成时限、办理结果等在线查询服务,确保办事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五)严格落实财政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财务预决算公布要求,加强政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外,年度末按要求依法公开市局财政预决算。加强政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使用政府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北京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发布中介服务交易信息公告。

二、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规范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建立并公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要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强化执行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任务的执行情况。推进执法过程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主动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果。

(三)注重解读实效。健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要以简明问答为主,鼓励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其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不得简单转发媒体报道或以相关工作总结作为解读材料。建立重大政策吹风机制,在政策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即开展解读工作,扩大政策知晓度。市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

(四)精准发布推送。建立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在信息公开中熟练运用融媒体形式,将适合政务新媒体传播的信息予以广泛发布,向相关企业和市民重点推送,增强到达率和适用度。积极搭建政府及其部门与企业群众的沟通平台,推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和答疑活动。

(五)加强政务咨询。健全完善以对外电话、政府网站等为支撑的政务咨询服务体系。确保市局对外综合联系电话和公开的办事咨询联系电话畅通有效。在政府网站开设咨询渠道。坚持有问必答、有疑必释,不推诿扯皮、拖延塞责,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咨询事项,告知咨询人该事项的负责部门。

(六)扩大参与互动。落实会议开放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工作机制。特别是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部门要积极推进会议开放,邀请企业市民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建议。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站、政务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和解读政策。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政府信息资源质量

(一)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

(二)深化网站建设。持续强化网站功能建设,不断推动公开、办事、互动一体均衡发展。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落实全市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进一步完善市局网站。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机制。

(三)拓展政府公报应用。落实文件报送机制,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上的集中统一刊登,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公开政策的服务作用。

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推进新修订条例施行

(一)完善条例配套制度。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申请,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新要求,确保内容完整准确、表述严谨规范、格式统一美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和目录,确保法定要素齐全。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

(二)实行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利用工作,及时动态更新,确保清单事项完整,并将全清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培训考核监督。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做好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培训。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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