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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经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细化目标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24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一、市委2017年度重点督查事项任务(7项)
  (一)重点督查事项任务(3项)
  1.第十一项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突出治理机动车污染,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完成7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
  我局牵头领导:姚娉、张厚明
  我局主责单位:产品处、标准化处、稽查总队、各区局、分局
  时限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2.第十四项 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陈言楷
  我局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我局主责单位: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

  3.第十五项 中央环境督查整改落实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    
  我局牵头部门:质管处
  我局主责单位:产品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特设处、稽查总队、各相关区局、分局

  (二)重点督办的会议、文件(4项)
  4.第一项: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各党委(党组)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陈言楷  
  我局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我局主责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完成时限:按照市委要求完成

  5.第二项: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各党委(党组)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陈言楷  
  我局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我局主责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完成时限:按照市委要求完成

  6.第三项: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各党委(党组)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陈言楷  
  我局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我局主责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完成时限:按照市委要求完成

  7.第六项 中共中央和市委关于党委有关文件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各区委、各相关单位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陈言楷  
  我局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我局主责单位:各区局、分局党组、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按照市委要求完成

  二、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19项)
  (一)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12项)
  1.第37项 研究制定促消费政策,实施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规划,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新兴消费,进一步提高服务消费质量。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质监局
  我局牵头领导:张厚明
  我局主责单位:质管处、产品处、标准化处、各区局、分局
  时限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2.第52项 落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等新兴产业,加快奥体文化商务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市人力社保局
  我局牵头领导:姚娉
  我局主责单位:标准化处、计量处、科技认证处、科发中心、中关村检测认证中心
  时限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3.第119项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标准化工作,推进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升北京品牌的影响力。
  主责单位: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管委会、市质监局
  我局牵头领导:姚娉
  我局牵头单位:标准化处
  我局主责单位:质管处、各相关区局
  时限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4.第141项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办好重要民生实事。
  市政府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
  我局牵头领导:李亮华
  我局牵头单位:特设处
  我局主责单位:各相关区局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5.第184项 做好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抓好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努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确保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外办、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
  我局牵头领导:张厚明、李亮华
  我局牵头单位:产品处、特设处、
  我局主责单位:各区局、分局
  时限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6.第185项 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坚决落实各项决议、决定并定期报告工作。
  主责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我局主责单位:办公室
  时限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7.第186项 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局牵头领导:陈言楷
  我局主责单位:办公室
  时限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8.第187项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
  我局牵头领导:陈言楷
  我局主责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9.第194项 完善常态化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健全限期报告、情况通报、专项督查等制度,严格绩效管理考核,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局牵头领导:陈言楷
  我局主责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10.第195项 对工作落实不力、效能低下、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主责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陈言楷
  我局牵头单位:我局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主责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11.第196项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主责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陈言楷
  我局牵头单位:我局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主责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12.第198项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主责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陈言楷
  我局牵头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我局主责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二)市政府2017年清洁空行动计划(6项)
  1. 第24项中第2小项 制定发布《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我局牵头领导:姚娉
  我局主责单位:标准化处
  时限要求:尽快发布

  2.第37项 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环保、城管、质监、工商、公安交通管理等执法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执法力度,制定贯穿全年的监管执法方案,每月对各区大气污染监管执法情况及效果进行排名通报,对违法突出问题进行曝光。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编办
  主责单位:各区政府、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我局牵头领导:张厚明
  我局牵头单位:稽查总队
  我局主责单位:各区局、分局
  时限要求:长期实施

  3.第38项  加强煤炭质量监管,严控燃煤使用反弹。全面强化煤炭质量管控,全市范围禁止销售不符合《低硫煤及制品》标准的燃煤。质监、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职责强化监管,依法处罚生产、销售、经营劣质煤等行为。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主责单位:各区政府
  我局牵头领导:张厚明
  我局牵头单位:产品处、稽查总队
  我局主责单位:各区局、分局
  时限要求:长期实施

  4. 第39项中第3小项 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公室处罚情况。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主责单位:各区政府
  我局牵头领导:张厚明
  我局牵头单位:产品处、稽查总队
  我局主责单位:各区局、分局
  时限要求:长期实施

  5.第42项 组织对生产、销售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及其原材料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违法企业、单位予以曝光,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形成震慑。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主责单位:各区政府
  我局牵头领导:张厚明
  我局牵头单位:产品处、稽查总队
  我局主责单位:各区局、分局
  时限要求:长期实施

  6.第45项 出台实施有机化学制造业排放标准。研究修订、制定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标准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主责单位:各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经信委
  我局牵头领导:姚娉
  我局主责单位:标准化处
  时限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三) 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1项)
  1. 对3000台住宅老旧电梯开展风险评估,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挂账督办。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协办单位:市住建委、各区政府
  我局牵头领导:李亮华
  我局牵头单位:特设处、
  我局主责单位:各有关区局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三、我局承担的全市其他重点专项工作任务
  1. 首都标准化委员会
  我牵头领导:赵长山、姚娉
  我局牵头单位:标准化处
  主责单位:各区局、分局

  2.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姚娉
  我局牵头责任单位: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管处,各有关处室为成员单位)
  我局主责单位:各区局

  3.北京市委首都综治委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陈言楷
  我局牵头主责单位:办公室
  我局主责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4.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我局牵头领导:张厚明
  我局主责单位:产品处

  5.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我局牵头领导:张厚明
  我局牵头主责单位:产品处
  我局主责单位:各区局

  6.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牵头领导:张厚明
  我局牵头主责单位:产品处
  我局主责单位:各区局

  7.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我局牵头领导:李亮华
  我局牵头主责单位:特设处
  我局主责单位:各区局

  8.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牵头领导:赵长山、姚娉
  我局联络员单位:标准化处

  四、我局重点工作任务(共25项)
  (一)坚守安全底线,保障首都质量安全
  1.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突出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等特殊工业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16176台电梯隐患整改方案,组织“质检利剑”、“双打”、电梯和油气输送管线攻坚战等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专项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姚娉、张厚明、李亮华
  主责单位:产品处、特设处、科技认证处、稽查总队、各区局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2.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无证生产、未经认证出厂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为举办重大活动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牵头领导:姚娉、张厚明
  主责单位:产品处、科技认证处、计量处、稽查总队、各区局
  时限要求:2017年6月底前

  3.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加快建设国家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能源计量监测和能效评估工作。
  牵头领导:姚娉
  主责单位:计量处、计量院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二)以标准化和质量工作考核为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发展的质量
  4.制定实施《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7年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李亮华
  牵头单位:质管处
  主责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5.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行动计划,着力推动规划、建设、交通、市政市容、养老、卫生、教育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
  牵头领导:姚娉
  主责单位:标准化处、标准化院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6.在北京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质量满意度评价监测,促进服务业质量有效提升。
  牵头领导:李亮华
  主责单位:质管处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7.以城市副中心建设为重点,建设国家城市可持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通州区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牵头领导:姚娉
  主责单位:标准化处、通州局、市标研院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8.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认证培训和认证援助,全面推动产品和管理体系自愿性认证,促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姚娉
  主责单位:科技认证处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三)深化“放管服”关键性改革
  9.完善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合理划分行政许可类别、目录,加强特种设备和危化品、消防器材、食品相关产品等特殊工业品以及禁、限、新增产业三类许可管理,筑牢安全、绿色的制度篱笆。
  牵头领导:赵长山、张厚明、李亮华
  主责单位:法规处、产品处、特设处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10.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活动。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按照分类、分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综合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牵头领导:赵长山、张厚明
  牵头单位:法规处、稽查总队、信息中心、代码中心
  主责单位:各区局、各业务部门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11.健全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制度,加快实现质量信用信息与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严重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完善风险与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
  牵头领导:李亮华
  牵头单位:质管处
  主责单位:产品处、计量处、特设处、科技认证处、稽查总队、信息中心、代码中心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12.加强与市商务委、市工商局配合,建立 “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电子(跨境)商务的产品质量监管职责。
  牵头领导:张厚明
  主责单位:产品处、稽查总队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13.大力推动重要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及时总结烟花爆竹、煤炭产品等监管经验,加快推动电梯、工业气体气瓶等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对重要产品的全过程监管。
  牵头领导:张厚明、李亮华
  主责单位:产品处、特设处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14.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与管理。进一步优化许可事项办事流程,简化许可审批细则,完善行政窗口服务标准。推动统一规划建设法定检验检测服务窗口,进一步提高质监部门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李亮华
  牵头单位:质管处、综合服务中心
  主责单位:各相关处室、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15.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赵长山、李亮华
  牵头单位:法规处、质管处
  主责单位:产品处、计量处、特设处、科技认证处、信息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16.着力打造“中关村标准”,提高技术标准的市场供给水平,促进技术创新、产权保护、标准创制一体化发展。
  牵头领导:姚娉
  主责单位:标准化处、标准化院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17.大力推动京津冀质量协同发展。制定和实施《贯彻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李亮华
  牵头单位:质管处
  主责单位:各相关单位、部门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8.完善风险监测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市质检院、特检中心、计量院、标准院、代码中心等市局直属技术机构的行政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类风险监测中心,全面开展企业标准自我申明、法制计量器具、组织机构代码数据以及消费品等风险监测与评估.
  牵头领导:姚娉、张厚明、李亮华
  主责单位:产品处、标准化处、计量处、市质检院、特检中心、计量院、标准院、代码中心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19.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一步畅通居民小区住宅隐患电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渠道,督促各区政府落实“三无”电梯的政府救济制度,全力排除老旧电梯安全隐患。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快电梯管理、电梯状况统计通报等监督机制建设,推动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
  牵头领导:李亮华
  牵头单位:特设处
  主责单位:各区局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20.深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制定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围绕行政执法“双随机”制度、产品质量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等重点领域,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制,健全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和实施政务公开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
  牵头领导:陈言楷
  牵头单位:办公室
  主责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21.深入推进“互联网+质监”建设。按照“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要求,做好有关主体明确、管理规范、责任追究等质量监督风险防范三个体系研究的信息化支撑工作。加快建设大数据管理平台,整合内外数据资源,强化数据统计分析,为决策、管理、执行提供智能化服务。推进移动互联应用,开发行政执法系统移动APP,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便民服务等方面信息化水平,推动各类政务信息服务在网上延伸,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牵头领导:陈言楷
  牵头单位:信息中心
  主责单位:法规处、质管处、产品处、计量处、特设处、科技认证处、稽查总队、代码中心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2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区(分)局和市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意见。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修订、完善《北京市质监系统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制度。严格干部管理监督,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干部函询、诫勉等制度。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制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推进计量院和质检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推动人才队伍发展。
  牵头领导:陈言楷
  牵头单位:人教处
  主责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23.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完善财务绩效评价目录。加强内部审计和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领导:赵长山、李敏
  主责单位:计财处、审计处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质监党建工作
  24.认真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活动。进一步完善我系统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健全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落实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级党组、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和全面践行合格支部建设规范和组织生活制度,高质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办好总支、支部委员和党员培训班。持续开展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和“三进两促”活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推进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牵头领导:赵长山、陈言楷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25.做好直属机关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团组织建设和机关妇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和送温暖、送文化、送健康活动。
  牵头领导:陈言楷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责任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时限要求:2017年11月底前

  五、2017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2017年我局承担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共45件,其中人大建议25件,主办2件,会办23件;政协提案20件,主办2件,会办18件。在45件建议提案中,办公室承办1件,产品处承办27件,标准化处承办7件,计量处承办5件,特设处承办4件,稽查总队1件。(详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分配表)
  



附件:2017年度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分办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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