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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分别办公室、组联部、服务部、宣教部、党建部,无下属单位。主要职责: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协助有关单位维护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开展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党、团、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人数2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58.82万元,比上年增加217.73万元,增长33.9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54.71万元,比上年增加221.38万元,增长34.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4.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图片7.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1.35万元,比上年增加217.89万元,增长34.95%,其中:基本支出810.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32%;项目支出30.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图片8.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4.65万元,比上年增加221.34万元,增长33.37%。主要原因:落实统一工资政策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88%;教育支出1.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840.1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01万元,下降1.52%。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840.1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减少13.01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缩各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0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47万元,下降31.3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1.0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47万元,下降31.33%。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改为线上形式,培训经费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类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10.2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度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0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29台,129.4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为工资、津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单位内举办培训及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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