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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办理流程

列入原因


移出事由


未在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http://qyxy.scjgj.beijing.gov.cn/


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已办理了更正公示信息的申请(点击下载),且在15日内更正了公示信息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依法办理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能重新取得联系


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其他公示信息


已履行公示义务


填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点击下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doc


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向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


区市场监管局做出是否移出的决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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