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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质量、食品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职称评审是职称评价的主要方式,指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组建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质量)高级、(质量)中级、(食品)高级、(食品)中级等4个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等工作。

二、申报人员范围

1.与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从事质量、食品相关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3.中央在京单位(含直属、参股、控股等形式)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的,需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省部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评审专业设置

1.(质量)高级评委会包含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质量4个一级专业方向。标准化方向细分为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3个二级专业;计量方向细分为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业计量器具、计量管理4个二级专业;特种设备细分为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7个二级专业;质量细分为产品质量检验、检验技术开发、质量认证3个二级专业。

2.(质量)中级评委会包含标准化、计量2个一级专业方向,二级专业划分与(质量)高级评委会相同。

3.(食品)高级评委会包含食品、保健食品、粮油3个一级专业方向。食品方向细分为食品工艺、食品检测与分析2个二级专业;保健食品方向设置保健食品1个二级专业;粮油方向细分为粮食、食用油2个二级专业。

4.(食品)中级评委会的一级专业方向和二级专业设置与(食品)高级评委会相同。

四、政策依据

申报人可提前查阅以下文件,了解评审要求及参评条件。    

1.《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

2.《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

五、其他说明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于每年6月至7月间,在其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限,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报材料。经单位确认、公示,评审机构审核,缴费,组织现场答辩,召开表决会等程序,一般于每年12月公示通过人员情况。(具体流程可在申报系统开放后,登录系统查询)

3.申报人可致电010-55526663(康老师)咨询。


附件:参评条件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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