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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获得2021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单位提交实施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获补助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为了评价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的实施效果,及时掌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使用协议》的规定,获补助单位须提交“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报告(见附件1)。

获得2021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单位的单位,请于7月6日前将报告电子版材料(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本,一份可编辑版本)打包压缩后上传至“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bzh.scjgj.beijing.gov.cn)”; 未按时提交报告的,将影响今后年度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与评审结果。

请各区局将本通知发放到获得2021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的单位,并于7月13日前完成报告审核。统计形成“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上传至“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bzh.scjgj.beijing.gov.cn)。

 

附件:

1.“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报告

2.“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汇总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附件:“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报告
附件:“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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