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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获得2020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单位提交实施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获补助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了评价技术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和推动标准国际化的实施效果,及时掌握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使用协议》的规定,获补助单位须提交“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报告(见附件1)。

1.获得标准制修订补助的单位,请将报告电子版材料(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本,一份可编辑版本)打包压缩后上传至“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bzh.scjgj.beijing.gov.cn)”;  

2.获得标准化试点示范补助和推动标准国际化补助的单位,请将报告电子版材料(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本,一份可编辑版本)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注册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获补助单位请于6月21日前按照要求提交报告。未按时提交报告,将影响今后年度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与评审结果。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将本通知发放到获得2020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的单位,并于6月30日前完成报告审核。统计形成“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上传至“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bzh.scjgj.beijing.gov.cn)。


附件:

1.“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报告

2.“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汇总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附件:附件1:“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报告
附件:附件2:“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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