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获得2019年标准补助单位提交实施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获补助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了评价技术标准的实施效果,及时掌握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按照《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使用协议》的规定,获补助单位须提交《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实施情况报告》(见附件1)。标准实施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技术支撑的,请在报告中重点说明。获补助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报告电子版材料(一个盖章后扫描版本,一个可编辑版本)打包压缩后上传至“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评审管理系统”。未按时上传报告,将影响今后年度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与评审结果。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将本通知发放到获得2019年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的单位,并于6月26日前在“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评审管理系统”完成报告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zhangshaoyang@scjgj.beijing.gov.cn。
附件:
1.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实施情况报告
2.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实施情况汇总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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