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局、分局,市标研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时代城镇化发展,规范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管理,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的相关公告,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学习,在国家标准委征集相关试点项目时,各区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申报。
  附件:关于发布《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


附件: 附件:关于发布《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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